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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光サ告示——版主申请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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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阳光サ雨露 周四 三月 20, 2008 9:22 am

1.申请版主本人年龄在18--25岁。
2.必须是吉林省在校大学生。
3.申请版主的会员必须注册时间在1个月以上。
4.申请版主的会员发帖量须在150帖以上。(不含水帖)
5.申请版主的会员必须每周上线3次,管理论坛。
6.申请版主的会员要爱岗敬业。
7.版主试用期限为2周(自批准上任之日起)。
8.本条例自2008年4月1日0:00起实施。
9.本条例用于2008年3月31日24:00之后申请的所有会员。
10.2008年3月31日24:00之前申请的会员由论坛管理委员会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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